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办事指南
www.maomin.org 发布时间:2020-02-03 来源: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:[ 大 中 小 ] 阅读次数:
事项类别 |
公共服务事项 |
事项名称 |
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 |
办理部门 |
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(各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) |
服务对象 |
企业 |
咨询电话 |
0812-3334838 |
监督投诉 电话 |
0812-12345 |
办理时间、地点 |
办理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;14:00-17:00 办理地点:市政务中心1楼22号窗口(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办理) |
||
法定办理时限 |
|
承诺办理时限 |
即办(不包含补贴支付环节) |
设定依据 |
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博彩: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攀府发〔2019〕2号)一、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(一)加大稳岗支持力度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,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%。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、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,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,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%的标准确定。 |
||
申请条件 |
1.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;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规范。 2.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;按规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、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;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;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;企业财务制度健全、管理运行规范。
|
||
提交材料 |
1. 营业执照复印件 2. 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证明材料等资料 3.《四川省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》
|
||
办理流程 |
1. 申请:中央、省属和市属国有企业直接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。 2.受理: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要求的,予以受理,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复核通过。 3. 审核: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将复核通过的资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批并公示。 4. 公示无异议的提交社保局基金财务将资金划拨到企业账户中。 |
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
不收费 |
||
其他 |
|